賞樂無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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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優惠受條款及細則約束
1. 此優惠只適用於CENTRO® 門市。
2. 此優惠只適用於由 2025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內支付登記費登記成為VIP會員之客戶。
3. 此優惠不適用於定製櫥櫃、梳化、床上用品、五金配件、電器、減價產品、套餐、陳列品、任何送貨費及抬樓費。
4. 此優惠必須於登記成為VIP會員日期計兩個月內首次約見設計師時簽定傢俬合約及支付50%或以上訂金方可合乎資格。
5. 此優惠以單一傢俬銷售合約計算,不接受合併合約。
6. 客戶於首次支付傢俬銷售合約訂金時,方會收到一次性使用之「工程代用券」。
7. 客戶必須於付清傢俬合約所有餘額後,方可收到以短訊及\或電郵形式取得50%回贈消費額之優惠碼。
8. 此回贈消費額一年內不適用於同一單位地址。
9. 此回贈消費額有效期為兩年。
10. 此回贈消費額只可作一次性使用。一經使用,不設取消、更改、退款、餘額不設找續或保留餘額待用。
11. 此回贈消費額只適用於扣減以正價定製CENTRO®傢俬銷售合約金額之上限40%或回贈消費額之價值(以較低者為準)。
12. 此回贈消費額不適用於扣減定製櫥櫃、梳化、床褥、五金配件、電器、減價產品、套餐、陳列品、任何送貨費及抬樓費。
13. 此回贈消費額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(包括SI $500優惠券)。
14. 此「工程代用券」是以首次約見設計師時簽訂傢俬銷售合約淨金額計算20%。(定製櫥櫃、梳化、床褥、五金配件、電器、減價產品、套餐、陳列品、任何送貨費及抬樓費並不計算於淨金額內)。
15. 客戶須於「工程代用券」發出日期起計6個月內使用(包括首尾兩日),逾期未使用則當自動放棄論,本公司將不會安排補發。
16. 此「工程代用券」只適用於扣減CENTRO®工程銷售合約金額。每滿港幣10萬元正,可以使用「工程代用券」扣減港幣1萬元,以此類推。
17. 此「工程代用券」只可作一次性使用。一經使用,不設取消、更改、退款、餘額不設找續或保留餘額待用。
18. 客戶必須於付款前出示有效之正本「工程代用券」,不接受後補。
19. 截圖畫面、影印本或經修改之「工程代用券」均屬無效。
20. 持券人有責任承擔「工程代用券」之遺失、失竊、毀壞或遭濫用,本公司概不負責,並不作補發
21. 此「工程代用券」不適用於扣減定製櫥櫃、梳化、床褥、五金配件、電器、減價產品、套餐、陳列品、任何送貨費及抬樓費。
22. CENTRO® 保留權利修改本條款及細則而不作另行通知。
23. 如有任何更改或爭議,CENTRO® 保留最終決定權。